东莞公积金一次最多可以取多少(东莞公积金能取多少钱)
本文目录一览:
- 1、东莞公积金能提多少
- 2、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多少
- 3、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 4、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
东莞公积金能提多少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一般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每个人公积金最多提取额为50万。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额度 在东莞,职工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自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等。具体的提取额度根据提取原因和情况有所不同。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东莞市职工在租房期间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月缴存额的50%。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购房使用公积金后,东莞市职工在租房期间同样有权利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额度为个人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当地最高限额的90%。
在东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是要根据提供基金的原因确定的,如果是因为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内的余额可以全部一次性提出来,如果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跟公积金缴费年限,公积金账户现有余额等因素都是有关系的。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租房提取的情况下每月提取额不可以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进行购买房产或者是装修的使用的,不可以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还不可以超过购房总价款。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本人缴存当月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工程竣工验收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不超过该户应分摊的实际费用。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多少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一般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每个人公积金最多提取额为50万。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额度 在东莞,职工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自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等。具体的提取额度根据提取原因和情况有所不同。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东莞市职工在租房期间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月缴存额的50%。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购房使用公积金后,东莞市职工在租房期间同样有权利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额度为个人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当地最高限额的90%。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租房提取的情况下每月提取额不可以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进行购买房产或者是装修的使用的,不可以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还不可以超过购房总价款。
①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②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③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本人缴存当月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工程竣工验收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不超过该户应分摊的实际费用。
规定标准指350元、规定比例指70%、额度上限指1800元。符合本情形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
东莞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东莞市职工在租房期间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月缴存额的50%。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购房使用公积金后,东莞市职工在租房期间同样有权利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额度为个人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当地最高限额的90%。
2、规定标准指350元、规定比例指70%、额度上限指1800元。符合本情形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
3、放宽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名下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上限从月缴存额的65%提高至70%,额度上限从1500元提高至1800元。3取消装修提取政策,对公积金提取范围进行进一步规范,使公积金更加集中用于保障刚需型住房消费需求。
东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
可以,根据东莞市公积金管理办法,目前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离职提取,二是缴存人死亡。
东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取。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通过支付宝提取。在支付宝搜索“i莞家”小程序,选择“住房公积金”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临柜申请。
东莞公积金离职可以全部提取吗东莞公积金离职,不可以全部提取。如果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的可以全部取出。在东莞单纯地离职有继续缴纳公积金的,不能够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主观:如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的可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全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仅仅是普通的离职并不能将住房公积金全部取出。